一、申請主體資格要求
- 商事主體資格
- 須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內需明確列示擬經營的危化品類別名稱
- 若現有執照未覆蓋,需先行完成工商經營范圍增項登記
- 場地合規要求
- 注冊地址與經營場所必須完全一致(需提供產權證明/租賃備案合同)
- 經營場所須為商業性質物業(工業用地需特別審批)
- 安全間距要求:距離居民區、公共建筑、交通樞紐等敏感區域需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GB 18265)
- 人員資質要求
- 配置2名以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須通過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 管理制度體系
- 建立包含14項核心制度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 制定各崗位標準化操作規程(SOP)

二、申請材料清單
- 基礎材料
- 營業執照正副本掃描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無犯罪記錄證明
- 經營場所平面布置圖(標明危化品存儲區域)
- 專項文件
- 安全評價報告(甲級資質機構出具)
- 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需通過專家評審)
- 安全設施專項驗收文件(涉及倉儲設施)
- 人員證明
- 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涉及危險工藝時)
- 其他要件
三、審批流程說明
- 預審階段(5工作日)
- 登錄"政務服務網"提交電子材料
- 完成危險化學品登記系統信息錄入
- 技術審查(20工作日)
- 專家現場核查(重點檢查:防爆設備、泄漏報警系統、應急物資配備)
- 安全條件論證會(需準備答辯材料)
- 行政決定(10工作日)
- 審批通過后領取電子證照(全國危化品信息管理系統同步公示)
- 未通過企業可依《行政許可法》申請行政復議
四、特別注意事項
- 涉及易制毒、劇毒化學品需單獨申請經營許可
- 倉儲型經營企業需額外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明
- 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到期前3個月需辦理延續
- 跨省經營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建議企業委托專業安全咨詢機構進行申請輔導,可有效提升審批通過率。具體辦理要求請以所在地市級應急管理局最新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