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類型: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發布時間:2025-03-17 15:51作者:admin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在安監局辦理,根據規定,如果是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在安監局辦理,根據規定,如果是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方洜I許可證的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將公司注冊好;
2、對?;方洜I單位的負責人,管理員,兩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3、編制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并進行專家評審,提交安監部門備案;
4、提交?;方洜I許可證的資料;
5、區安監局對申請人的登記地址進行核實;
6、完成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的核發。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9條的規定
申請人按照本辦法第5條的規定,向當地的市、縣發證機構(以下簡稱發證機構)提出申請,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辦理?;方洜I許可證的材料和申請書;
(二)一份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及工作程序的目錄表;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有關人員的資質證明(復印件),以及經專業技術人員培訓通過的其他證明;
(四)營業場地的所有權或租賃證(復印件);
(五)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經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六)《?;吠话l事件應急計劃書》(復印件)。
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具有貯存設施的,還應提交以下文件和資料:
(一)與貯存設施有關的證據(復印件);如租用貯存設施,則須提供租用證明文件(復印件);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應當提供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復印件);
(二)一份安全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