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滿足嚴格的法律法規要求,具體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 經營場所要求經營場所需符合商業用途(非住宅),且與周邊建筑、設施保持法定安全距離。若涉及儲存設施(倉庫、儲罐等),需通過安全評價,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國家標準。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如消防設備、防爆電器、通風系統、泄漏報警裝置等)。
- 企業資質企業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需明確包含“危險化學品經營”。若涉及倉儲,需取得儲存設施相關審批文件(如土地使用證明、環保驗收等)。
- 人員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需通過應急管理部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取得資格證書。所有從業人員需接受崗位安全培訓,掌握化學品特性、應急處置等知識。建議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部分省市強制要求)。
-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險化學品購銷、儲存、運輸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制度。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備案,定期組織演練。

二、特殊情形附加條件
- 帶儲存設施的經營需提交安全評價報告(由第三方資質機構出具),證明儲存條件符合國家標準(如《危險化學品倉庫建設規范》)。儲存場所需通過消防驗收和應急管理部門現場核查。
- 劇毒、易制爆等特殊化學品需額外申請相關許可(如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易制爆化學品備案)。實施“雙人雙鎖”、視頻監控等強化管理措施。
- 無儲存設施的經營(純貿易)需提供可靠的供貨方和運輸方資質文件,確保供應鏈全流程合規。部分地區要求與專業倉儲/運輸企業簽訂合作協議。
三、申請材料清單
- 許可證申請表(需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 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 安全評價報告(涉及儲存時需提供)。
- 應急預案備案回執及演練記錄。
- 相關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 其他特殊材料(如儲存設施審批文件、運輸協議等)。
四、注意事項
- 審批層級:一般由市級或區級應急管理局審批,劇毒化學品可能需省級部門審批。
- 有效期:許可證有效期通常為3年,到期需提前3個月申請延期。
- 禁止范圍: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且不得超許可范圍經營(如汽油、液化石油氣需單獨許可)。
建議在申請前咨詢當地應急管理部門,或委托專業機構協助準備材料,以提高審批效率。具體政策以最新法規和地方規定為準。